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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现启动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生院为本项目在我校的受理单位。

选派类别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3年全国的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二、派出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第二种渠道的信息可在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s://bg.csc.edu.cn/)(2023年的内容待更新)、查看“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86)。

三、校内申请与审核工作安排

不同选派类别、不同派出渠道的申请与审核时间不同,请注意区分。

(一)2023年2月28日前,各学院应按要求组建专家评审小组。

(二)第一批次

以下类别属于应在第一批次递交申请:(1)“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2)“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注: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1. 2月28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

2. 3月1-7日,各院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出具推荐意见,产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向研究生院提交院级推荐材料。

3. 3月10-12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正式申报。

4. 4月10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拟推荐名单。4月12日前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第二批次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应在第二批次递交申请。

1. 4月2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

2. 4月21-28日,各院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出具推荐意见,产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向研究生院提交院级推荐材料。

3. 5月10-12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正式申报。

4. 6月10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拟推荐名单。6月12日前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2023年选派工作手册》,了解“高水平项目”的申请条件、选拔对象及要求、申请材料及说明、校内工作安排和截止时间等详情。部分材料的模板亦见附件。为确保校内评审时间充裕,请务必在学校设置的各项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步骤和提交完整材料。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电子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1.厦门大学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手册.pdf

    2.部分材料模板.zip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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